
来源 | 观良者
作者 | 伶 二
近日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,拟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。消息一出,网上负面评论远远大于了正面评论,大量投资者抱怨“以后赔钱的概率更高了”、“从此远离科创板”。
可以看出国内投资者对“做市商”有着不小的偏见,甚至对“做市”这个概念完全不懂,那么今天伶二就带大家解读下何为做市商以及其运作机制。
做市不等于做庄
做市商,英文全称Market Maker(简称MM),字面意思就是市场制造者。做市商的运作模式: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,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,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,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,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,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。

在香港、台湾地区喜欢将做市商称呼为“庄家”,这应该也是大多数国人对做市商误解的来源。我们熟知的庄家是这样一类人:拥有庞大的资金量,使用各类暗箱操作扰乱市场报价并获得主导权,以此来吸干别人的筹码。2017年赵薇利用自身知名度与空壳公司割韭菜事件就是个典型案例。

简单通俗的来说,做市商就好比接盘侠。在市场报价不足的情况下,以自有资金承接下投资者的订单,避免了投资人想买买不到、想卖卖不掉的尴尬局面,为交易增加了活跃度。而庄家,是市场的操控者,通过一系列手段操控价格的走势,通过损害别人的利益来实现自己的暴利。
我国有做市商吗
目前,资本市场主流的交易制度有竞价交易制度、做市商制度两大类。A股市场主板使用的是以时间优先、价格优先为特征的竞价交易机制。美国纳斯达克、纽约证券交易所等使用的是做市商机制。
虽然目前我国主要使用的是竞价交易制度,但其实在新三板、期货市场以及外汇市场都有运用到做市商制度。

新三板,全称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”,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。新三板定位于为中小微企业服务,这些中小微企业有不少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前端,商业模式还不太成熟,业绩波动大,投资风险高,股权比较集中。诸多原因导致没什么人投资交易,引入做市商制度是一个必然。
到目前为止,新三板主办券商都已申请了做市商资格,包括中信证券、国泰君安、世纪证券、东吴证券、中投证券、天风证券、上海证券、广州证券、东方证券、兴业证券等等。
2020年12月3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《关于公布期货和期权做市商名单的公告》,让我们知道了国内期货市场也是有做市商制度的。大家感兴趣可以百度一下这份公告,披露的做市商名单中除了证券公司外,还有不少实力雄厚的资管公司。
我国外汇市场使用的也是做市商制度,只不过在国内外汇业务有很强的垄断性和封闭性。以四大行为首的各大商业银行垄断了国内外汇市场做市商的角色。除了外汇业务,银行在售卖纸黄金、纸原油这类不涉及实物交割的商品时,其实也是充当了做市商角色。反观境外外汇市场已经发展非常成熟,除了大型银行,对冲基金、合规的外汇经纪商都可以充当做市商,向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流动性。

海外做市商市场
纵观海外市场,如美国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、芝加哥期权交易所(CBOE)、欧洲的EUREX、伦敦的LIFFE等,几乎所有重要的衍生品市场全都是做市商制度,早已是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组成部分。
做市商机制的优势与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一是做市商可以给市场提供更充足的流动性,公正客观地引导定价以及稳定市场价格;二是新产品的流动性往往不足,需要做市商来增强流动性;三是成交量不等同于流动性,成交量大的产品只能说明投资者对其流动性的需求更大,但不代表它的流动性质量就高,引入做市商有利于加深市场的流动性。

虽然做市商制度是欧美金融市场发展的产物,近年来已被越来越多的新兴市场所采用,包括韩国KRX、日本TSE和OSE、香港期交所、台湾期交所等。
韩国KRX最初走的是纯竞价交易制度,并且运作得也不错,但他们发现真正成功上市的品种并不多。除了股指期货、期权、3年期国债期货和美元外汇期货四个品种具有流动性,其他品种几乎没有流动性,在这样的情况下韩国KRX于2006年引入了做市商制度。印度NSE面临同样困境,于2011年也引入了做市商制度。在电子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,竞价交易和做市商制度混合的交易模式已经成为了发展趋势。
严格监管
回到“科创板将引入做市商机制”的新闻来,此次证监会发布的《做市规定》共十七条,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、准入程序、做市券源安排、内部管控、风险监测监控、监管执法等内容。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其中要点:
1. 初期参与试点的证券公司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、专业人员、技术系统等条件外,还需满足资本实力、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: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;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(含)以上。
2. 做市券源方面,证券公司可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作为做市券源,但集中大量买入会对个股价格产生扰动,甚至会对市场运行产生影响,且在二级市场买入还受到法律法规有关持股比例的限制。因此,为丰富做市券源,证券公司可使用自有股票、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入的股票,或其他有权处分的股票进行交易。

3. 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5%。做市商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定价能力,如果使用不当将导致市场中大多数中小投资者遭受损失。因此,证券公司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不得超过其总市值的5%。
4. 加强做市业务管理、完善业务隔离,防止利益输送、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。违法违规展业将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。
虽然每个要点侧重点不同,但其实质都是对做市商的约束与严格管控,确保做市商的权利不被滥用,广大散户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。

其实早在2019年1月,证监会发布的《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》就已提出,科创板在竞价交易基础上,待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。三年过去我们终于要迎来这一天。
对于机构来说,引入做市商制度是对投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,包括对交易规则的理解、对投资个股的研究、对市场系统风险的认知等,博弈性会更加突出。没有选择好做市的个股,很可能为市场兜底。
但对我们普通投资者来说,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无非是个好消息,市场将被注入更多更优质的流动性,市场报价将更合理透明化。尤其是做长期投资时,做市商机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抑市场波动,稳定市场价格。
伴随着这一新闻的发布,伶二还注意到本周各大券商都有不同程度的涨幅,相信等到做市商机制正式实行的那一天,券商板块将迎来一片红色汪洋。看到这里,你们都去“添加自选”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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